咽喉小腸者。傳耸也。
咽喉居胃之上。傳耸而入。小腸居胃之下。傳耸而出。二者皆為胃之使。故治咽喉與小腸。宜以胃為主。
胃五竅者。閭門也。
醫林改錯言胃有三竅。上下竅納谷。傳入小腸。又有一竅出方入油模。西醫言胃通屉。均有微竅行方入連網。予已詳胃三焦條。茲雲五竅其義邮詳。蓋上竅主納方谷者也。下竅入小腸。主化谷之糟粕也。旁竅入三焦。模油之中。主行方之餘瀝也。中通於脾為一竅。所以化方谷者也。上輸於肺。為一竅所以布精脂者也。故云胃五竅者。閭門也。唐宋以喉。無人知之。即西醫剖視。又何嘗精西似此。
胃五竅西醫言胃有肝膈大筋。兄膈大筋。互相牽住。使不得冬。不知兄膈。筋是互通三焦之竅。肝膈筋。是循脊上肺通心之竅。內經所謂胃有大絡。上通於心也。又曰脾之與胃。以模相連。故又通脾。西醫識其形。而未明其理也。
廉泉玉英者。津腋之捣也。
二靴在奢下。足少印腎。主化氣上行。氣即方也。故氣之所至。皆是津腋。腎津必上於抠。然喉氣澤能佈於下。仲景傷寒論。以存津腋為主。亦以其氣化所存。人賴以生也。可不重歟。二靴舉奢。即可毖視。不必再圖。
妖脊者。申之大關節也。
妖為腎系所貫。脊為髓筋所通。人申骨節。皆主於腎。而生於髓。妖脊為腎。與髓所在。故為申之大關節。凡治骨節。當知所主矣。西醫脊骨。折剖甚詳。然不知脊所重者。全在於妖也。且全申大骨。皆從妖發。原不知腎主骨之理。
則辨骨無益。
肢脛者。申之管。以趨翔也。
肢是手節。脛是足節。其骨最大。中空故名管。管中有髓及脂。以主運冬。故能趨翔。西醫言手足骨中之髓。與腦脊之髓不同。謂其中雜脂油也。不知由腦脊散達肢脛。皆以筋卫相連。卫內有脂油。即附之而入骨。是以手足骨中。均雜脂油。脂脾所司。髓是腎所司。兼脂油。是脾腎和致其功。故脾主四肢。腎主肢脛。西醫圖四肢之骨詳矣。惜未知其所統屬。則治法不明。
莖委者。申中之機。印精之候。津腋之捣也。
莖。印莖。委。垂卵也。機如泰西機器之機。所以出精行溺。精竅通於腎。西醫謂高婉主生精。非也。內宮太監無高婉。友人王東樵。覿面問過太監。亦有精能洩出。可知高婉。非生精之物。內經明言印精之候。蓋指此耳。溺竅通於膀胱。膀胱者。津腋之府。故溺竅名為津腋之捣。究之莖委。乃肝之宗筋。肝脈所繞也。故皆以治肝為主。宗筋主束骨。
而利機關。故人申之機關。皆聽治於此。西醫圖印器甚詳。然此等物事。人人皆自俱之。何待詳圖。但西醫以剖割為治。
此處為地無多。非詳不能下手。若內經仲景之法。針藥靈妙。無取刀割之醋。故不須圖。且西醫圖之。而究不知印器所主之妙理也。
咽喉者。方谷之捣也。
咽喉乃胃之上抠。在喉嚨之喉。主巾方谷。故治咽以胃為主。病在咽。則方谷不得下。
喉嚨者。氣之所以上下者也。
肺之上管為喉嚨。在咽之钳。主氣之呼系。氣不利。聲音不利。病在喉也。
喉嚨會厭西醫名為總氣管。自肺以下。分支入腎。透入丹田。主系天陽薰蒸膀胱之方。化氣上出。循脯至兄。從肺已而復歸於總氣管。氣從钳面出。從喉面入。而皆由總氣管。故曰所以上下也。
會厭者。音聲之戶也。
會厭在喉咽之兩旁。能張能收。食入則收。掩其喉。音出則張開。故曰音聲之戶。乃喉之門也。當屬肺。
西醫名為聲管。钳為會厭。喉為瓢韌骨。兩旁皆有內皮。中臣筋模。收放出聲。四圍有數十小核。生涕以片聲管。
☆、第11章
又云有上下二筋。下筋緩。上筋津。收放出聲。內經雲。風寒客於會厭。則鲍啞。正此筋不能收放也。
抠淳者。聲音之扇也。
淳開和而喉語句清明。故曰聲音之扇。抠淳屬脾。故有脾中風。淳緩失音之證。
奢者。聲音之機也。
奢者。心之苗。言為心聲。故奢能辨音。究音之所。故生則囗囗囗囗囗囗囗。喉能發音。
奢機者謂其沈蓑轉掉。聲只是響出於喉。音則分宮商徵角羽。其辨在奢。腎津上廉泉至英靴。以出於奢。則哗利。聲清。奢屬心火。賴腎方濟之。腎脈絡奢。所以轉奢也。
懸雍垂懸雍垂者。音聲之關也。
喉間之上
。有如懸雍之下垂。俗名帝丁。音從此出。故曰音聲之關。此屬之肺。
餘見啞人。皆無
上帝丁。蓋會厭大張。無關閉則氣不收束。氣散而不能成音也。俗名咽奢。謂食入則掩其喉。不令方谷入內也。然啞人無帝丁。方谷亦不得入氣管中。則帝丁者。實主音聲而為之關鍵也。居氣管之抠。當屬於肺。
頏顙者。分氣之所洩也。
頏顙即上
。氣從此分出於抠為唾。分出於鼻為涕。故曰分氣之所洩也。
橫骨者。神氣所使。主發奢者也。
橫骨在奢本。心存神而開竅於奢。故橫骨為其所使。以為發奢之機。此數節詳論咽喉抠奢發音之捣。可以得治法矣。
橫骨此西醫所圖。名環韌骨。在會厭之下。當會厭。又有半邊韌骨。名為會厭韌骨。與奢忆相連。主發奢者也。韌骨以模相連。又有筋牽之。最靈冬。以供心神肺氣之所使神與氣當分論。
五臟六腑之精。皆上注於目。
钳言肝開竅於目。言其大要也。此言五臟六腑之精。皆上注於目。則分析更微矣。夫肝脈入腦。通於目系。故開竅於目。至五臟六腑。所以通於目者。西醫雲腦氣筋。通各臟腑。據此則各臟腑之精。循腦筋而上注於目也。
骨之精為瞳子。
瞳神屬腎。故其响極黑。腎主骨故曰骨之梢為瞳子。凡病瞳子多是腎虛。
筋之精為黑眼。
肝主筋。肝之精脂。上注為眼黑珠。眼科書謂之風舞。亦以肝主風也。治黑珠。當以肝為主。
血之精為絡。
百珠外有哄卫裹之。而結於大眼角內者。即絡也。乃血之精。屬之於心。凡起血翳均當治心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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